返回 分享

RoHS检测指令管控范围

2020-07-13 10:46:34

2011年7月1日,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公布了新的RoHS指令。该指令已于2011年7月23日生效,并在2013年1月3日正式实施。

RoHS指令管控范围

根据Art2(1): 本指令的适用范围为附件I中所列出的11大类电子电气产品。

根据Art2(4): 本指令不适用于:

(a)用于保护国家安全的武器、军需品、用于特殊军事用途的战争材料;

(b)设计送入太空的设备;

(c)专为另一种不在本指令管制范围内的设备而设计并将被安装在其上的,只有作为该设备的一部分才能实现其功能,而且只能被同样特殊设计的设备替换的设备;

(d)大型固定的工业工具;

(e)大型固定装置;

(f)人或货物的传送工具,不包括未经型式认证的两轮电动机动车;

(g)专为专业人员使用而制造的非公路机动车;

(h)活性植入的医疗装置;

(i)由专业人员设计、组装和安装的利用太阳光在特定场所为公众、商业、工业和住宅等长期提供能量的太阳能电池板;

(j)专门设计用于研究开发基于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设备;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