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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级塑料最新修订法规发布(EU) 2016/1416
2020-07-14 11:27:24
欧盟最新修订法规发布(EU) 2016/1416食品级塑料
2016年8月25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法规(EU)10/2011的修订法规(EU)2016/1416。欧盟食品级塑料法规从(EU)10/ 2011发布以来,已历经7次修订,前6次的修订版本均是针对EU10/2011法规里的附录1授权物质清单进行修订。此次的修订法规(EU)2016/1416则不同,修订内容较多。它澄清和纠正了一些定义,并重新对塑料重金属迁移的限制和特定迁移的测试条件做了调整和增加,另外也更新了附录1的授权物质清单。
一. 实施时间和过渡期
1. (EU)2016/1416新法规无需转换为各成员国的法令,在其发布 20 天后直接生效,即除了以下特别规定的之外,该法规2016年9月14日正式生效。
2. 附录II部分新增铝的迁移限量,修订锌的迁移限量和附录III中的表2针对新鲜或冰鲜的水果及蔬菜食品模拟液,这两部分从2018年9月14日正式生效。
3. 该法规有一个执行缓冲期,对于2016年9月14日之前申请符合(EU)10/2011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可继续投放市场至2017年9月14日,并且可以到库存清完。
二. 修订概要
1. 更新(EU)10/2011中“非脂性食物”、“特定”等的定义,新增“热灌装”的定义,新增第11(4)条款及更新第6(3)(a)、11(3)(a)、11(3)(b)、13(3)、17(3)、18(a)、18(b)条款等多项条款。
2. 修订及新增附录I表1的授权物质清单,修订7种允许使用的物质,新增10种允许使用物质。
3. 删除了第11(2)条款“所有未设定特定迁移限量的物质采用通用特定迁移限量 60mg/kg”的要求。
4. 新增附录II部分铝的迁移限量,同时修订锌的迁移限量。更新后的重金属特定迁移限量如下表所示:
5. 对初级芳香胺增加说明“对于未有特殊检出限规定的,要求不得检出的物质或物质类型,检出限 0.1mg/kg 均适用。
6. 附录III中的表2各类食品指定的食品模拟液,针对新鲜或冰鲜的水果及蔬菜(去皮和未去皮),分别指定了模拟液。
7. 附录 III 中食品模拟物D2的类型进行了限制,规定D2食品模拟物“植物油中非皂化物质含量少于1%”。附录V中新增两个模拟测试温度梯度,分别为175 ℃ < T ≤ 200℃及 T > 200℃。且规定了测试时间(t 2)与接触时间(t 1)、测试温度(T 2)及接触温度(T 1)的关系,t 2 = t 1 * Exp (9627 * (1/T 2 – 1/T 1 ))。
针对此次欧盟大幅度修订食品级塑料制品的法规,华商检测提醒企业应及时根据法规修订做积极应对,避免出现不符合。
关于食品容器测试服务: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环保要求:
欧洲10/2011 EU指令,德国LFGB,法国DGCCRF,意大利ITALIAN MINISTERIAL DECREE 等
美国食品接触材料环保要求:
美国FDA CPG,美国加州65,美国SGCD杯边测试等
亚洲食品接触材料环保要求:
日本JAPAN FOOD SANITATION LAW 2004 FOR FOOD CONTACTING ARTICLES
中国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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