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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提议SVHC(REACH)高关注物质清单加入2项新物质
2020-10-26 17:13:27
2020年9月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议SVHC清单加入2项新物质。公众咨询: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16日。
2项新物质的相关信息如下表:
物质名称 |
EC号 |
CAS号 |
提议国家 |
提议理由 |
双[2-(2-甲氧基乙氧基)乙基]醚 |
205-594-7 |
143-24-8 |
奥地利 |
生殖毒性 (条款57c) |
二月桂酸二辛基锡,锡烷,二辛基-双(椰油酰氧基)衍生物,以及任何其他锡烷基锡,二辛基-,双(脂肪酰氧基)衍生物。 其中C12是脂肪酰氧基部分的主要碳原子数。 |
- |
- |
瑞典 |
生殖毒性 (条款57c) |
公告链接:https://echa.europa.eu/substances-of-very-high-concern-identification
在授权程序的框架内,成员国主管当局或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应欧盟委员会的要求,可编制附件十五档案,以识别高度关注的物质(SVHC)。SVHC的定义见第1907/2006号法规(EC)(“REACH法规”)第57条,包括以下物质:
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符合指令67/548/EEC中1类或2类分类标准。该指令于2009年初被欧盟关于化学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的第1272/2008号新法规(EC)所取代,即所谓的CLP法规。根据新的CLP法规,这些物质应归类为1a或1b。
根据REACH法规附录XIII中的标准,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或非常持久性和非常生物累积性(vPvB),
在个案的基础上,根据科学证据确定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与上述情况相当(例如内分泌干扰物)
自发布之日起,相关方有45天的时间向管理局提供关于将物质标识为SVHC的意见,以及与使用、暴露、替代品和风险相关的进一步信息。